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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代辧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(自115.06.21-116.06.20止)-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06月23日臺教秘(二)字第1150063656函轉外交部115年06月22日外秘購字第1153502133號函辦理。

二、科技部及各類計畫自115年6月21日至116年6月20日止出國保險費請於前述標準費率額度內報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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